发布日期:2018-08-03
新开〔2018〕139号
各有关部门,关堤乡、振中街办事处,有关派驻机构: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防范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的各项工作机制,构建政府、银行、企业多方联动的风险防范和化解体系;在加大对风险企业帮扶协调的基础上,选取部分重点企业主动开展化解和担保链拆解;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力争实现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余额“双降”;努力维护区内经济发展秩序和金融生态环境,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经研究决定,成立新乡高新区防范和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 长:张 玓 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刘 强 区服务业促进局局长
成 员:石 应 区服务业促进局副局长
乔玉庆 南环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武平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杨修广 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侯世鑫 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申兵伦 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姜传绪 区国税局副局长
辛泽闯 区地税局副局长
马志强 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服务业促进局,刘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新乡高新区防范和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工作领导小组是按照《新乡市防范和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成立,负责全区防范和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主要职责是:
(一)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各相关职能部门在防范和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中的协同和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对列入监控的担保链风险企业、拟帮扶协调企业及实际控制人(包括股东)的工商登记、土地、房产等资产和事项进行联动监测和信息共享。
(二)稳妥化解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按照“企业自救、银企协商、自愿申请、核实情况、分类处置、组织协调、监督落实、整理归档”的工作流程开展分类处置。在分类识别基础上,选取部分重点企业,运用多种措施和手段开展试点化解和担保链拆解。协调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采取“以资抵债”方式对重点企业进行不良资产处置。
(三)持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加大企业引导培训力度,引导企业规范和减少对外担保行为,合理控制负债水平,降低负债率,避免过度负债和盲目投资,确保企业稳健运营和健康发展。加快培育重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做好企业的跟踪服务,推动企业上市挂牌。不断拓宽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企业融资结构。对重点保护或帮扶的企业,支持担保机构有条件地为企业担保,替换担保企业担保责任,由原担保企业和借款人为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建立防火墙。
(四)加强督导,保障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防范和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工作的认识,将企业担保链风险化解作为防范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任务来抓,高度重视各项工作的落实,逐项建立台账,明确工作节点,定期开展督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