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备案
| 窗口名称 |
高新区工商分局 |
| 事项名称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备案 |
| 受理材料 |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及章程修正案。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 是否收费 |
否 |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8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