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情况的备案
| 窗口名称 |
高新区工商分局 |
| 事项名称 |
对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情况的备案 |
| 受理材料 |
1 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3 增设分支机构备案应提交增设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注销分支机构备案应提交分支机构注销登记通知书 4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 其他有关申请材料 |
| 是否收费 |
否 |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8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