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示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中共新乡市委办公室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履行财政部门财会监督主责,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开展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豫财监〔2026〕58号)、《新乡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新财监〔2026〕2号),新乡高新区财政局决定对相关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现将受检查单位名单予以公示。
1.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商务局
2.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3.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
4.新乡市红旗区关堤镇人民政府
5.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振中小学
6.新乡市第二十一中学
7.河南高新装配式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高新区财政局
2026年7月13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8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