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3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保护科。
电话和传真:0373-3539994
通讯地址: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监管局(振中街道办事处西二楼209房间)(邮编453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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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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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河南源正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
河南源正特种气体有限公司5#车间氢气分装及存储项目 |
新乡市新乡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含新乡高新技术开发区)牧野大道2566号 |
新乡市译洋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扩建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建设5#车间氢气分装及存储项目 |
1、废气:本项目不涉及废气产生。 2、废水:本项目不新增职工,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新乡市贾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固废: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废物、固体废物产生。 4、噪声:本项目设备采用密闭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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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8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