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和人事局准予劳务派遣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新开组织人事准许字〔2026〕第3号
申请人(公司名称): 新乡高发卓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地 址(住 址):河南省新乡市高新区华兰大道470号院内北楼216室
法定代表人:陈旺旺
你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劳务派遣单位延续行政许可业务申请(受理号:新开组织人事〔2026〕第3号 ),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延续行政许可。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新乡高新区组织和人事局
2026年2月9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8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