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高新区组织和人事局关于确定河南蓝辉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为高新区就业见习单位的通知
新开组织人事准许字〔2025〕第9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就业见习单位建设,帮助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提升就业能力,积累工作经验,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6号)文件规定,经过单位申请、资料审核、考察评估等环节,拟认定河南蓝辉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为就业见习单位。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单位有异议的,可拨打举报电话3539935反映情况,我们将认真受理并调查核实。
高新区组织和人事局
2025年11月17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8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