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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指南

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乡片区

  以新乡国家高新区为核心区,以平原示范区、新乡国家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园区、新东产业集聚区和大学科教园为辐射区。

  发展思路

  “开发区+自创区+自贸区”三区合一

  工作理念:

  “项目第一、创新至上、效率优先”

  一、产业发展方向

  结合产业关联性、创新性和成长性,高新区确定了“2+1”主导产业发展体系,即:

  1.以新能源电动汽车、专用汽车、公路养护设备、高端光伏切割设备、印刷设备、转向器、滤清器等产品为基础的高端装备及汽车零部件产业。

  2.以血液、疫苗制品为核心,以新剂型、生物技术药物研发为基础,以中药、生物核苷(酸)系列原料药开发和生产为特色,以医药器械研发生产和药品包装为辅助的生物医药特色产业。

  3.以总部经济、服务外包、现代物流、中介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为特色的现代服务业。

  二、入驻企业要求

  入驻企业应符合高新区产业主导方向和国家、省、市的环境保护标准,工业项目用地应符合河南省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应满足高新区产业集聚区有关规定。高新区将本着选商择资的原则,从产业发展方向、投资强度、科技含量、企业成长性、集约利用土地等方面对新入驻项目进行综合评审。

  三、入区服务相关

  1.服务机构:经济发展局、科学技术局、服务业促进局

  新乡高新区专门设立经济发展局、科学技术局、服务业促进局三个招商局分别全程为工业类项目、科技类项目和服务业项目提供服务,从项目洽谈、注册、建设等各个环节实行专人跟踪负责制,实行保姆式服务。

  2.服务制度

  首问负责制、首席服务官制、全程跟踪服务制、企业安静日制度、每周项目推进例会制

  四、备案项目办事流程

 

备案项目办事流程

  一、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受理单位:区行政服务大厅工商分局窗口

  办理时限:即办

  提交材料: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 项目备案

  《新乡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操作手册》,按照第三部分备案项目申报流程填报

  三、 环境影响评价

  受理单位: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及市服务大厅环保局窗口

  提交材料: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证明。

  2、规划局出具的项目四至图。

  3、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4、项目备案确认书。

  5、办理《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备案及核定表》。

  四、 安全评价

  受理单位: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

  办理时限:25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

  有相应资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安评结果

  五、 工商注册登记(工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三证合一)

  受理单位:区行政服务大厅工商分局窗口、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

  1、《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两份)。

  5、执行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需所有股东签字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告知单》、租赁协议或房产证复印件)。

  8、股东出资情况表、声明书、承诺书(工商局领取)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财务人员、联络人员信息表。

  11、非实物出资需要提供评估机构提供的评估报告。

  12、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责任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13、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六、 刻章

  受理单位:市行政服务大厅公安局窗口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委托书一份。

  七、竞买摘牌

  受理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理时限:自挂牌公告日起一个月

  提交材料:

  1、竞买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

  3、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

  4、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5、竞买保证金交纳收据(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6、签订《成交确认书》。

  八、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书》

  受理单位: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

  1、《成交确认书》1份(原件)。

  2、挂牌出让文件(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还须提交法人委托书)。

  5、竞买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6、宗地图(8份)、宗地报告(6份)。

  7、项目立项批复(复印件)。

  8、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复印件)。

  9、受让人开户行及帐号、单位固定联系电话、传真、邮编(A4纸打印)。

  以上1-8项需加盖用地单位公章。

  九、规划方案报批(设计条件有效期一年)

  受理单位: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提交材料:

  1、cad总平面(包含绿地率、建筑密度计算示意图)。

  2、彩色平面;鸟瞰图;主要沿街人视图;现状对比图;交通景观等分析图;管网综合图(可在平面方案审批后报送)。

  3、报送电子版、多媒体(平面规划方案不少于两套)。

  4、环评批复。

  十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受理单位: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法人证明文件、委托书及被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实测地形图两份(1:1000)。

  6、规划总平面图。

  十一、办理国有土地《不动产权登记证书》

  受理单位: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公示期:15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当场核对原件)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提供材料:

  1、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出让金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5、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

  7、宗地图4份。

  8、建设用地批准书(市国土局下发)。

  9、交地确认书(区土地局一式两份)。

  10、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2份。

  11、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填报表格:1、土地登记申请书2、地籍调查表3、法人身份证明书4、登记委托书5、指界委托书

  十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受理单位: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

  1、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土地出让合同)。

  2、批准的平面规划图。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申请表。

  4、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明、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5、规委会或业务会纪要。

  6、全套施工图(平、立、剖)蓝图及电子版及效果图两套。

  十三、办理《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受理单位:有资质审图单位

  办理时限:两周

  提交材料:

  1、设计院设计的全套施工图纸。

  2、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筑、节能、结构、给排水、电气、采暖计算书。

  4、河南省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

  5、外省勘察、设计单位进新备案表。

  6、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

  7、结构计算书。

  8、电气设计计算书。

  9、采暖通风空调设计计算书。

  10、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11、勘察、设计合同复印件及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十四、办理《考古调查、勘探结果处理书》

  受理单位:市行政服务大厅文广新局窗口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

  1、平面规划方案。

  2、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十五、《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用完结证书》

  提交材料:(厂房只用去备案缴费、办公楼宿舍人口密集区需审批)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报省办审批时间除外)

  1、建设单位授权委托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书面申请。

  3、发改委批文。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审定的建筑总规划平面一份。

  6、地面建设项目建筑设计方案。(每栋建筑平、立、剖和基础图发送gongchengkel20#163.com)

  十六、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受理单位: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办理时限:按规定15个工作日,一般5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A4纸打印原件1份)

  2、节能备案表(新乡市以外需提供节能计算书)

  3、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证明或第三方担保函(甲乙双方各缴2%中标价)

  4、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七方责任主体)(原件1份)

  5、银行资金证明或银行付款保函原件

  6、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7、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工伤保险参保证明

  8、国有土地、建设用地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

  9、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新乡市非国有投资项目直接发包通知书

  10、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

  11、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法人安全生产承诺书

  12、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告知书(新乡市以外企业提供)

  备注:外地施工、监理、审图单位不再需要进豫/新备案。

  十七、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

  受理单位:市行政服务大厅消防窗口

  提交材料:

  1、填报《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受理登记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6、全套施工图纸(包括总平面图、水施图、建施图、电施图、暖通图等,企业还需提供工艺流程说明)。

  7、消防设计文件。

  8、建设单位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八、放验线

  受理单位: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办理时限:即办(放线可自行找有资质单位)

  提交材料:

  1、建设单位申请。

  2、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明、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十九、建筑工程消防验收

  受理单位:市行政服务大厅消防窗口 20工作日

  提交材料:

  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验收申请表和受理登记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建设、施工、监理、设计4个单位盖章,不需要勘察单位参与)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5、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6、依法取得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十、换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受理单位: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提交材料:

  1、建设单位书面申请。

  2、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委托人身份证明。

  3、已签注核实意见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原件。

  4、建设单体各阶段验放线结果。

  5、基础核实、材质认定证明。

  6、建筑物反侧坐标成果。

  二十一、核发《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受理单位: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

  1、社保费结算证明。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3、勘察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4、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及设计变更资料。

  5、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竣工报告》。

  6、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节能计算书以及新型墙体意见书)。

  8、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9、监理部门签署的《竣工移交证书》。

  10、新乡市建设工程保修书。

  11、建筑工程竣工安全综合评定报告。

  12、城建档案移交书。

  13、建设工程消防建设意见书。

  14、完税证明。

  15、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16、垃圾清运证明。

  二十二、核发房屋《不动权登记证书》

  受理单位: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发改委批文。

  4、总平面图。

  5、公司章程。

  6、办理人委托书。

  7、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

  8、营业执照副本。

  9、国有土地《不动权登记证书》。

  10、《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备注:将房产证办到企业名下需提交以上资料,如需办到个人名下还需提加一份股东决议书。以上资料需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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