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乡片区
以新乡国家高新区为核心区,以平原示范区、新乡国家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园区、新东产业集聚区和大学科教园为辐射区。
发展思路
“开发区+自创区+自贸区”三区合一
工作理念:
“项目第一、创新至上、效率优先”
一、产业发展方向
结合产业关联性、创新性和成长性,高新区确定了“2+1”主导产业发展体系,即:
1.以新能源电动汽车、专用汽车、公路养护设备、高端光伏切割设备、印刷设备、转向器、滤清器等产品为基础的高端装备及汽车零部件产业。
2.以血液、疫苗制品为核心,以新剂型、生物技术药物研发为基础,以中药、生物核苷(酸)系列原料药开发和生产为特色,以医药器械研发生产和药品包装为辅助的生物医药特色产业。
3.以总部经济、服务外包、现代物流、中介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为特色的现代服务业。
二、入驻企业要求
入驻企业应符合高新区产业主导方向和国家、省、市的环境保护标准,工业项目用地应符合河南省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应满足高新区产业集聚区有关规定。高新区将本着选商择资的原则,从产业发展方向、投资强度、科技含量、企业成长性、集约利用土地等方面对新入驻项目进行综合评审。
三、入区服务相关
1.服务机构:经济发展局、科学技术局、服务业促进局
新乡高新区专门设立经济发展局、科学技术局、服务业促进局三个招商局分别全程为工业类项目、科技类项目和服务业项目提供服务,从项目洽谈、注册、建设等各个环节实行专人跟踪负责制,实行保姆式服务。
2.服务制度
首问负责制、首席服务官制、全程跟踪服务制、企业安静日制度、每周项目推进例会制
四、备案项目办事流程
备案项目办事流程
一、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受理单位:区行政服务大厅工商分局窗口
办理时限:即办
提交材料: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 项目备案
《新乡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操作手册》,按照第三部分备案项目申报流程填报
三、 环境影响评价
受理单位: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及市服务大厅环保局窗口
提交材料: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证明。
2、规划局出具的项目四至图。
3、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4、项目备案确认书。
5、办理《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备案及核定表》。
四、 安全评价
受理单位: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
办理时限:25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
有相应资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安评结果
五、 工商注册登记(工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三证合一)
受理单位:区行政服务大厅工商分局窗口、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
1、《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两份)。
5、执行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需所有股东签字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告知单》、租赁协议或房产证复印件)。
8、股东出资情况表、声明书、承诺书(工商局领取)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财务人员、联络人员信息表。
11、非实物出资需要提供评估机构提供的评估报告。
12、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责任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13、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六、 刻章
受理单位:市行政服务大厅公安局窗口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委托书一份。
七、竞买摘牌
受理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理时限:自挂牌公告日起一个月
提交材料:
1、竞买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
3、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
4、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5、竞买保证金交纳收据(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6、签订《成交确认书》。
八、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书》
受理单位: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
1、《成交确认书》1份(原件)。
2、挂牌出让文件(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还须提交法人委托书)。
5、竞买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6、宗地图(8份)、宗地报告(6份)。
7、项目立项批复(复印件)。
8、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复印件)。
9、受让人开户行及帐号、单位固定联系电话、传真、邮编(A4纸打印)。
以上1-8项需加盖用地单位公章。
九、规划方案报批(设计条件有效期一年)
受理单位: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提交材料:
1、cad总平面(包含绿地率、建筑密度计算示意图)。
2、彩色平面;鸟瞰图;主要沿街人视图;现状对比图;交通景观等分析图;管网综合图(可在平面方案审批后报送)。
3、报送电子版、多媒体(平面规划方案不少于两套)。
4、环评批复。
十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受理单位: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法人证明文件、委托书及被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实测地形图两份(1:1000)。
6、规划总平面图。
十一、办理国有土地《不动产权登记证书》
受理单位: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公示期:15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当场核对原件)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提供材料:
1、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出让金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5、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
7、宗地图4份。
8、建设用地批准书(市国土局下发)。
9、交地确认书(区土地局一式两份)。
10、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2份。
11、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填报表格:1、土地登记申请书2、地籍调查表3、法人身份证明书4、登记委托书5、指界委托书
十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受理单位: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
1、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土地出让合同)。
2、批准的平面规划图。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申请表。
4、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明、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5、规委会或业务会纪要。
6、全套施工图(平、立、剖)蓝图及电子版及效果图两套。
十三、办理《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受理单位:有资质审图单位
办理时限:两周
提交材料:
1、设计院设计的全套施工图纸。
2、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筑、节能、结构、给排水、电气、采暖计算书。
4、河南省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
5、外省勘察、设计单位进新备案表。
6、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
7、结构计算书。
8、电气设计计算书。
9、采暖通风空调设计计算书。
10、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11、勘察、设计合同复印件及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十四、办理《考古调查、勘探结果处理书》
受理单位:市行政服务大厅文广新局窗口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
1、平面规划方案。
2、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十五、《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用完结证书》
提交材料:(厂房只用去备案缴费、办公楼宿舍人口密集区需审批)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报省办审批时间除外)
1、建设单位授权委托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书面申请。
3、发改委批文。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审定的建筑总规划平面一份。
6、地面建设项目建筑设计方案。(每栋建筑平、立、剖和基础图发送gongchengkel20#163.com)
十六、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受理单位: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办理时限:按规定15个工作日,一般5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A4纸打印原件1份)
2、节能备案表(新乡市以外需提供节能计算书)
3、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证明或第三方担保函(甲乙双方各缴2%中标价)
4、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七方责任主体)(原件1份)
5、银行资金证明或银行付款保函原件
6、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7、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工伤保险参保证明
8、国有土地、建设用地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
9、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新乡市非国有投资项目直接发包通知书
10、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
11、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法人安全生产承诺书
12、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告知书(新乡市以外企业提供)
备注:外地施工、监理、审图单位不再需要进豫/新备案。
十七、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
受理单位:市行政服务大厅消防窗口
提交材料:
1、填报《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受理登记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6、全套施工图纸(包括总平面图、水施图、建施图、电施图、暖通图等,企业还需提供工艺流程说明)。
7、消防设计文件。
8、建设单位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八、放验线
受理单位: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办理时限:即办(放线可自行找有资质单位)
提交材料:
1、建设单位申请。
2、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明、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十九、建筑工程消防验收
受理单位:市行政服务大厅消防窗口 20工作日
提交材料:
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验收申请表和受理登记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建设、施工、监理、设计4个单位盖章,不需要勘察单位参与)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5、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6、依法取得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十、换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受理单位: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提交材料:
1、建设单位书面申请。
2、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委托人身份证明。
3、已签注核实意见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原件。
4、建设单体各阶段验放线结果。
5、基础核实、材质认定证明。
6、建筑物反侧坐标成果。
二十一、核发《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受理单位: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
1、社保费结算证明。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3、勘察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4、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及设计变更资料。
5、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竣工报告》。
6、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节能计算书以及新型墙体意见书)。
8、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9、监理部门签署的《竣工移交证书》。
10、新乡市建设工程保修书。
11、建筑工程竣工安全综合评定报告。
12、城建档案移交书。
13、建设工程消防建设意见书。
14、完税证明。
15、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16、垃圾清运证明。
二十二、核发房屋《不动权登记证书》
受理单位: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发改委批文。
4、总平面图。
5、公司章程。
6、办理人委托书。
7、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
8、营业执照副本。
9、国有土地《不动权登记证书》。
10、《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备注:将房产证办到企业名下需提交以上资料,如需办到个人名下还需提加一份股东决议书。以上资料需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