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4-02
新开〔2020〕4号
各有关部门,关堤乡、振中街道,有关驻区单位:
现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月15日
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
为提升全区城乡社区治理水平,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中共新乡市委、新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关键、政府治理为主导、居民需求为导向、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的幸福家园,为谱写新乡更加出彩绚丽篇章增光添彩奠定坚实基层基础。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到2022年,在确保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高质量全覆盖的前提下,80%以上的城市社区建成规范化社区,农村规范化社区建设全面启动。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1.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以改革创新精神探索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的途径。加强和改进振中街道、关堤乡、城乡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城乡社区开展工作的相关制度,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加强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以党员积分管理为抓手,逐步探索建立党员管理服务新机制。深入拓展区域化党建,着力消除党建“空白点”。加强城乡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社区“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建设。
2.有效发挥基层单位主导作用。出台振中街道、关堤乡在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明确社区工作事项清单,推进基层单位购买服务。建立振中街道、关堤乡和城乡社区履职履约双向评价机制。
3.注重发挥城乡社区基础作用。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促进基层群众自治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有效衔接。完善城乡社区民主选举制度,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在全区推广应用“村(居)民代表提案制”。推进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4.统筹发挥社会力量协同作用。制定完善孵化培育、人才引进、资金支持等扶持政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到2020年,每个城市社区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每个农村社区不少于3个社区社会组织。加快建立区、乡级社会工作(者)协会。试点推行“文明积分”制度,加强社区志愿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持农村社区建设能力。引导驻社区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支持和参与社区治理,将驻社区单位参与共驻共建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创建内容。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自治和服务活动,激发社区居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建设现代化平安文明和谐社区
5.着力打造平安社区。加强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开展社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提升社区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高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依托社区综治中心,强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加强城乡社区治安防控网建设,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行动,组织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实施城乡社区警务战略,推进“雪亮工程”,协助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推进法治社区和消防安全社区建设。发挥警官、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用,依法开展社区戒毒、戒毒康复和社区矫正工作。
6.着力打造文明社区。推进学习型社区建设。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居民公约,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现和宣传社区道德模范、好人好事,引导社区居民崇德向善。按规定组织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发展社区志愿服务,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7.着力打造和谐社区。建立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社区制度,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引导群众合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心理疏导机制,开展“零访、零案、零诉讼”村(社区)创建活动,实行村(社区)、联组(庭院)、联户(楼栋)三级网格化管理,构建“十户联调、百户联解、全村(社区)联治”的矛盾排查调处机制。依法加强宗教事务治理,在社区成立民族团结教育基地,推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编制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将城乡社区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措施。优化社区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提升城乡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社区服务业发展。进一步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功能,统筹规划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城市社区要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持续创新“养老积分”“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到2020年,城市社区实现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60%以上的城市社区达到老年宜居社区基本条件;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40%以上的农村社区具备老年宜居社区基本条件。加快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务实推进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建设,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加快互联网与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搭建集便民服务、电子政务、应急指挥于一体的综合信息化管理系统。力争到2020年,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达到60%,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达到30%,社区综治中心覆盖率达到100%。
8.深入开展规范化社区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硬件设施,按照办公空间最小化原则,社区办公区面积不超过总面积的15%。对已建成投用的社区,严格执行社区服务设施配建移交制度,并按照就近提供服务、落实配建标准、明确产权归属等原则,解决社区服务场地问题;对未按规定进行移交,或将规划用于社区服务用房挪作他用的,限时追缴移交。社区用房不达标的社区,由区管委会采取新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标准予以解决。对正在规划的新建社区,严格按照标准配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划设计同步实施、配建移交同步到位。
(三)补齐城乡社区治理短板
9.改善社区人居环境。完善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加快老旧小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到2020年实现全区农村危房改造清零。做好城市社区绿化美化净化、垃圾分类收集及运输、噪声污染治理、水资源再生利用、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工作。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建立长效运营管护机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区,推进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
10.加快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按照现行社区用房有关文件配套规划、建设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到2020年,实现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50%。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创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运营机制,落实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供暖、水电、燃气价格优惠政策。对社区办公、养老等各类服务用房实行免收物业管理费的优惠政策。
11.优化社区资源配置。组织开展城乡社区规划编制试点,落实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加强与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衔接;推动人财物和责权利对称下沉到城乡社区,增强城乡社区统筹使用人财物等资源的自主权,注重运用市场机制优化社区资源配置。
12.推进社区减负增效。依据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事费配套的原则,依法需要城乡社区协助的工作事项,有关部门应当为其提供经费和必要工作条件。进一步清理规范各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和加挂的各种牌子,精简社区会议和工作台账,全面清理各职能部门要求城乡社区出具的各类证明。实行关堤乡、办事处统一对社区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比,各职能部门不再单独组织考核评比活动,取消对社区工作的“一票否决”事项。
13.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议事协调机制。开展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试点工作,依托社区党组织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交叉任职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有条件的地方应规范农村社区物业管理,研究制定物业管理费管理办法;探索在农村社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社区物业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关堤乡、振中街道要将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抓好统筹指导、组织协调、资源整合和督促检查。将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纳入乡(办)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逐步建立以社区居民满意度为主要衡量标准的社区治理评价体系和评价结果公开机制。
(二)加大投入力度。将城乡社区工作经费、人员报酬及公共服务设施和社区信息化建设、综治中心建设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社区治理实际需要,加大对城乡社区建设的财政保障力度。依规统筹使用相关资金,加强工作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绩效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拓宽城乡社区治理资金筹集渠道,鼓励通过慈善捐赠、设立社区基金会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城乡社区治理领域。创新城乡社区治理资金使用机制,有序引导居民群众参与确定资金使用方向和服务项目,全过程监督服务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
(三)抓好队伍建设。要结合实际制定社区工作者队伍发展专项规划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加大从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录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力度,注重把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选拔到振中街道、关堤乡领导岗位,推动符合条件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或班子成员通过依法选举担任社区负责人或成员。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采取多种方式逐级分批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建立群众满意度占主要权重的社区工作者评价机制,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和奖惩机制。推进力量下沉,建立干部到社区挂职任职制度,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社区挂职任职,安排一定数量的选调生、新录用公务员到社区工作,接受基层锻炼。
(四)营造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城乡社区治理先进经验,积极开展城市和谐社区、农村幸福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和城乡社区结对共建活动,大力表扬先进城乡社区组织和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良好氛围。
附件:部门重点任务分工
附 件
部门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加强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拓展区域化党建,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 |
人力资源部 关堤乡 振中街道 |
2 | 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社区“小微权 力”规范运行建设。 | 各有关部门 |
3 | 出台职能部门、振中街道、关堤乡在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以及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建立振中街道、关堤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履职履约双向评价机制。 |
社会事务局等 有关部门 |
4 | 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城乡社区民主选举制度,通过依法选举稳步提高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本社区居民比例,依法保障外出务工农民民主选举权利。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在全区推广应用“村(居)民代表提案制”,推进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
人大办 政协办 社会治理委员会 社会事务局 人力资源部 |
5 | 制定完善孵化培育、人才引进、资金支持等扶持政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引导社会组织更好地参与城乡社区治理。 |
科学技术局 人力资源部 社会事务局 财政局 |
6 | 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持农村社区建设能力。 |
社会事务局 财政局 |
7 | 将城乡社区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完 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措施。 |
社会事务局 财政局 |
8 | 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机制。大力培育发展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健全志愿服务制度,加强社区志愿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加强社区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夯实基础团务工作。 |
社会事务局 管委会办公室 人力资源部 |
9 | 推进法治平安社区建设,推进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强化风险防范预案管理,加强国安、反恐等方面安全教育,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提高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推进“雪亮工程”,协助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加强治安防控网建设,实施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发挥公检法司等专业人才作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
社会治理委员会 南环公安分局 综合监管和执法局 |
10 | 发现和宣传社区道德模范、好人好事,按规定组织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发展社区志愿服务,加强社区志愿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将驻社区单位参与共驻共建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创建内容。积极发展社区教育,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网络。 |
振中街道 管委会办公室 关堤乡 |
11 | 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城乡社区服务机构,做好与城乡社区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事项。加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着力增加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城乡社区医疗服务水平,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合理规划建设文化、体育、商业、物流等自助服务设施。 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快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综治中心平台建设。务实推进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农村社区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基层便民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社区服务业发展。 |
社会事务局 服务业促进局 振中街道 关堤乡 |
12 | 统筹规划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完善各类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加快实施社区无障碍环境改造,支持开通养老服务热线和呼叫热线,提高养老服务智慧化水平。 |
社会事务局 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等有关部门 |
13 | 建立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社区制度,建立健全社区协商民主建设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对老弱残和特殊人群等弱势群体关怀和服务,构建“十户联调、百户联解、全村(社区)联治”的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格。依法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推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
社会事务局 人力资源部 人大办 政协办 社会治理委员会 |
14 | 开展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试点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应规范农村社区物业管理,研究制定物业管理费管理办法,探索在农村社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社区物业服务。 |
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社会事务局 关堤乡 振中街道 |
15 | 完善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加快老旧小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到2020年实现全区农村危房改造清零。做好城市社区绿化美化净化、垃圾分类收集及运输、噪声污染治理、水资源再生利用、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工作。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建立长效运营管护机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区。推进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 |
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综合监管执法局 社会事务局 振中街道 关堤乡等 有关部门 |
16 | 加快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按照现行社区用房配建有关文件配套规划、建设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落实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供暖、水电、燃气价格优惠政策。 |
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经济发展局 财政局 社会事务局 振中街道 关堤乡 |
17 | 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 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
18 | 依据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事费配套的原则,依法需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协助的工作事项,有关部门应当为其提供经费和必要工作条件。进一步清理规范管委会各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和加挂的各种牌子,精简社区会议和工作台账,全面清理各职能部门要求城乡社区出具的各类证明。实行关堤乡、办事处统一对社区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比。 |
社会事务局 振中街道 等有关部门 |
19 | 将城乡社区工作经费、人员报酬及公共服务设施和社区信息化建设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城乡社区建设的财政保障力度,加强工作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绩效考核,拓宽城乡社区治理资金筹集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城乡社区治理领域。创新城乡社区治理资金使用机制,监督服务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 |
财政局 人力资源部 社会事务局 振中街办事处 关堤乡 等有关部门 |
20 | 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加大从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录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力度,注重把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选拔到振中街道、关堤乡领导岗位,推动符合条件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或班子成员通过依法选举担任社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负责人或成员。 |
人力资源部 关堤乡 振中街道 |
21 | 把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格局。要将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纳入基层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
关堤乡 振中街道 人力资源部 社会事务局 管委会办公室 等有关部门 |
22 | 落实专职社区工作者待遇,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支持其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学历教育等,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社区工作者给予职业津贴。 |
财政局 人力资源部 振中街道 |
23 | 建立健全社区组织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与社区共治组织)社区服务人才培养(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政府购买社区服务项目、“三社联动”等制度机制,制定社区治理标准体系,编制城乡社区发展规划。 |
社会事务局 人力资源部 财政局 振中街道 市场监管等 有关部门 |
24 | 总结推广城乡社区治理先进经验,积极开展城市和谐社区、农村幸福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和城乡社区结对共建活动,表扬先进城乡社区组织和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宣传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 |
管委会办公室 社会事务局 振中街道 关堤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