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公寓哪些人可以入住
| 信件编号: | 20250930001 | 来信时间: | 2025-09-30 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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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 名: | 王**** |
| 信件内容: | 人才公寓哪些人可以入住 | ||
| 答复单位: |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答复时间: | 2025-09-30 08:26 |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感谢您对人才公寓的关注。根据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办法,租住青年人才公寓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从市外新引进不满一年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或高级技师等级的技能人才;在新乡市区无住房;在高新区工作。从新乡市外引进到高新区重点企业(项目)工作的、在市区无住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租住专家人才公寓: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或在某领域有突出贡献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及重点创新团队核心成员;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等荣誉称号的;在高新区重点产业、新兴产业、重大工程等领域引进大院名校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来高新区投资、创办企业,或从事高新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的海外留学人才;在高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高级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经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其他特殊人才。另外,公寓目前处于建设阶段,工程暂未完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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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829号